聯合國所有會員國於 2015 年通過了可持續發展目標 (SDG),也是全球目標,作為普遍呼籲採取行動消除貧困、保護地球並確保到 2030 年所有人享有和平與繁榮。
17 個可持續發展目標被整合併被認為是一個領域的行動將影響其他領域的結果,而發展必須平衡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性。
通過承諾不讓任何人掉隊,各國承諾首先為最落後的人提供快速進展。這就是為什麼可持續發展目標旨在將世界帶入幾個改變生活的“零”,包括零貧困、飢餓、艾滋病和對婦女和女孩的歧視。
實現這些雄心勃勃的目標需要每個人。全社會的創造力、專業知識、技術和財政資源對於在任何情況下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都是必要的。